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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初中学业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意见(2)

来源:江西中专招生网 时间:2012年12月20日 阅读:  复制链接 字号:

  (三)考试时间
 

  考试时间在六月中旬,具体时间另文下达。

  (四)考试组织实施
 

  4.2013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思想品德、语文、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英语、历史、信息技术、体育与健康、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不及格的,以及地理、生物学科申请重考仍不及格的,由所在初中学校组织补考,补考及格的,发放义务教育毕业证书。
 

  (五)地理、生物学科学业考试报名

  1.时间:4月26-27日。

  2.地点:各初中学校。

  各初中学校负责采集录入学生报名信息,并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,于5月10日前将报名数据库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。
 

  2013年初中毕业生、申请重考的2013年初中毕业生和在外借读考生的地理、生物学科学业考试混合编排考场,使用统一的考试准考证。各县区教育局、胜利教育管理中心、济军生产基地教育处5月18日前完成考场编排,并将考场编排数据库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。
 

  (六)评卷

  文化课考试评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,考试成绩于6月下旬通知考生。

  二、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
 

  按照《关于印发〈东营市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实施方案(试行)〉的通知》(东教发〔2009 〕35 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东教办发〔2010〕18号)有关要求,为深入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,将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。毕业总评等级达到C等(含C等)以上的初中应届毕业生,方可报考普通高中学校;达到B等(含B等)及以上者,方可作为指标生录取;普通高中录取中,学业考试成绩相同的,按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录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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